有個孩子,流轉(zhuǎn)著我的血液和我的愛,如此快樂。
時光在慢慢流淌,他在一點一點長大。
依稀記得他在襁褓中,黑眼睛晶亮潮濕,忽閃忽閃地,臉頰粉白可愛,好帥氣的小男孩,只要我一出現(xiàn),他就把手伸向我,咿咿呀呀要抱抱。
九個月大的時候,我坐在床邊給他穿厚厚的棉衣,他突然仰起陽光花瓣一樣的小臉,嘟起小嘴,很模糊地發(fā)出遙遠而又溫暖的聲音:媽媽。哦,原來是我的前世小情人第一次喊我。
前世小情人有很多的昵稱,都是媽媽吃飽著撐著沒事干起的小名:壯壯,妞妞,皮皮,乖乖。大名叫川。想怎么叫,就怎么叫,隨心所欲。每每我在家急吼吼狂呼大名時,一聲不吭,愛理不理。憤懣之余,嬌嬌且弱弱地嗔怪:我的乖乖呢!不見了么?奇了,怪了,小家伙吧嗒吧嗒地跑到你身邊,作俯首貼耳狀。兒孫繞膝的幸福感頓時油然而生。
很小就見過世間千般風(fēng)景。媽媽總是把他抱在懷里,到處旅行。那一年的冬天,很寂寞,很冷很冷,站臺上火車呼嘯而過,我獨自一個人抱著他,一路顛簸去珠海,他躺在我懷里,睡熟,樣子嬌憨甜美。走,寶貝,咱們到天涯,去海角,一起,去看陽光,大海和星光。
蹣跚學(xué)步的時候,他喜歡上天線寶寶。我買來這種真實的塑料娃娃送給他。他抱在懷里,又看看電視里的,很吃驚不惑的樣子。 再大一點,他喜歡上了奧特曼,超人,怪獸,手槍等等,這些玩具在他的親自蹂躪下,不是斷胳膊就是少腿。而奧特曼是正義的化身,即使殘廢了,在他眼里也是英雄,不舍不棄;舞槍弄棒是他的業(yè)余愛好,整天揮舞著槍棒在小屋子里呼啦啦地飛來飛去,不把我打到投降他決不放手。
長大后,變的很安靜。養(yǎng)成了閱讀的習(xí)慣。像個小大人,一定要有個自己的書房。二年級的時候他成了楊紅櫻、鄭淵潔的忠實粉絲,一旦捧上他們的書,愛不釋手。三年級的時候,他又狂迷哈利.波特;上四年級,他已讀完《三國演義》,現(xiàn)在他酷愛讀科幻、偵探、懸疑之類的書,并且要我陪在他身邊,說想看又害怕。
原來,人生最好的時光,就是,陪著孩子漸漸成長,而自己在慢慢地變老。
最幸福的事情,每天,將他攬入懷里,撫摸三下,親吻三下。
小孩子的幸福很簡單。思考不復(fù)雜,壞情緒不留痕跡,不會有長憂遠慮。思考太多,生活反倒沒了樂趣。
像電影里的一句臺詞,人應(yīng)該享受這個世界,而不是企圖理解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