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春運之后,樅陽分公司共有6輛合肥線車輛達到使用年限,即將進行更新。在安慶公司的大力支持下,分公司對這6輛更新車輛實施新合同管理。
班車新合同實施辦法是將新置車輛總價的一半交公司作為新車經(jīng)營保證金,車輛分6年折舊,折舊率依次為26%、20%、18%、14%、12%和10%,折舊金額逐年上繳公司,6年后,車輛公司收回。
開始推行時,承包人抵觸情緒非常明顯,但分公司副經(jīng)理朱芳林同他們耐心、細致地反復交流,曉之以理,動之以情,終于做通承包人工作,簽訂了新的實施辦法合同。
新實施辦法在樅陽分公司的推行,將標志分公司公車公營的進程又邁出新的一步。
(樅陽分公司 劉靜 供稿) |